英國正式將加密貨幣與各類數位資產納入完整的財產法體系。隨著《Property(Digital Assets etc.)Act 2025》獲得國王查爾斯三世御准並生效,英國成為全球少數明文承認「數位資產屬於可擁有財產」的國家之一。這項立法也被視為英國財產制度自中世紀以來最重要的制度革新之一。
長期以來,英國法律僅將財產區分為「可實體佔有的物品」以及「可主張權利的無形財產」,例如債權或契約權利。然而,加密貨幣、穩定幣、NFT 等數位資產並不完全符合既有分類,導致法院過去只能透過個案判決來勉強適用。新法上路後,英國正式創設「第 3 類財產」,將所有以數位或電子形式存在、具備經濟價值的資產,全面納入財產權保護架構。
Bitcoin Policy UK 執行長 Susie Violet Ward 表示,這項立法「終於讓人們持有的比特幣單位獲得清楚且完整的法律保障」。政策負責人 Freddie New 也指出,這是英國財產法數百年來最具突破性的更新,因為它首次讓數位資產在所有法律情境中都擁有可被主張的明確地位。
在實務層面,新法最重要的影響在於大幅提升使用者權利的可執行性。CryptoUK 指出,過去即使法院傾向承認加密資產具有財產性質,仍因缺乏明文法律依據,使追討與認定程序充滿不確定性。如今,相關法律效果已被清楚界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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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資產遭竊時,可依法認定為被非法佔有的財產並進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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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詐欺或遺失事件,可依財產法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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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產程序中,數位資產可明確列入清算與分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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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時,數位資產可依法成為可繼承財產
英國國會加密與數位資產跨黨派小組共同主席 Gurinder Singh Josan 表示,此舉將為消費者帶來更清楚的所有權保障、資產追回機制與投資人保護,也有助於司法體系更有效率地處理加密相關案件,減少裁判結果不一致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立法者刻意未在法律中明確列出哪些資產屬於「第 3 類財產」,而是保留解釋空間交由法院依個案判斷。這樣的設計延續英國普通法隨案例演進的傳統,使制度能隨科技發展逐步調整,而不致過早僵化。
外界普遍認為,該法案是英國重塑「加密與數位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一步。同一年內,英國也解除長達四年的加密 ETN 零售禁令,允許交易所推出經 FCA 核准的加密投資商品。貝萊德已在倫敦證券交易所發行 iShares Bitcoin ETP,顯示傳統金融機構正加速進場。
另一方面,英格蘭銀行正就英鎊穩定幣的監管框架進行諮詢,希望推動法定貨幣的數位化應用,並強調英國在制度設計上應與美國保持同步。同時,政府也考慮在未來的《選舉法案》中,限制或禁止以加密貨幣形式進行政治獻金,以在鼓勵創新的同時維護政治與金融體系的透明度。
市場分析認為,《數位資產財產法》的實施,將為代幣化資產、Web3 應用、數位託管服務與新型金融商品,提供更穩定且可預期的法律基礎。CryptoUK 指出,清楚的財產定位將顯著降低制度風險,並提升市場信心。
根據 FCA 統計,目前約有 12% 的英國成年人持有加密貨幣。專家預期,此次立法將進一步吸引機構投資人與金融創新團隊,強化英國在全球數位資產市場中的競爭力。
整體而言,英國透過明確賦予加密資產獨立的財產地位,向市場釋放出明確訊號:在全球競逐加密金融、代幣化與鏈上資本市場的過程中,倫敦希望再次站上領先位置。
